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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非税收入

2009-03-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所谓非税收入,是指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事实上,巨额的非税收入长期以来一直游离于财政监管之外,目前还没有机构能够相对准确地统计出这笔非税收入的数量。为规范非税收入

管理,摸清非税收入底数,财政部曾着手进行中央单位非税收入大摸底,但结果并不理想。

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李贞说,总体来看,近年非税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逐渐上升,特别是在有些地方,可以占到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50%以上。

今年2月11日,财政部通知,要求地方非税收入3年内统一实行国库集中收缴。这一旨在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改革,意味着传统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方法将被彻底废除,地方非税收入将被清楚明确地纳入监管。但如何对其有效监管,更是目前面临的难题之一。过去,地方政府一直按“预算外资金”管理非税收入收缴,催生了私设“小金库”等现象。

今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央和地方财政都要过“紧日子”。在这一背景下,如何合理合法地用好非税收入,加强监管更加成为关键所在。

(《?望》2009年第11期 袁元 韩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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