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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人权史上的光辉篇章

2009-03-2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旧西藏是世界上侵犯人权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政教合一的社会形态、森严的等级制度和人身奴役,残酷的政治压迫和刑罚,沉重的赋税和压榨,惊人的高利贷盘剥……雪域文明的独特魅力与侵犯人权的残忍行为形成鲜明的对比。

西藏档案馆的史料清楚地记录着,旧西藏通行了几百年的《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把人分为

三等九级,明确规定人在法律上的不平等。统治者以法律之名确定了百万农奴没有“人”的尊严,没有“人”的自由,没有“人”的权利,甚至连“人”的名字都没有,其命价只相当于一根草绳。

十四世达赖作为藏传佛教格鲁派首领和西藏地方政府首脑,集政教大权于一身。占西藏总人口不足5%的农奴主占有着西藏绝大部分生产资料,垄断着西藏的物质精神财富,而占人口95%以上的农奴和奴隶没有生产资料和人身自由。

而1959年的西藏民主改革,结束了人类社会最后一个农奴制形态最完备、受压迫人口最多的区域黑暗社会的统治。这场波澜壮阔的民主改革,标志着“世界屋脊”人权事业的确立,结束了人类社会最后一个不知人权为何物、与世界文明进步格格不入的区域黑暗社会的统治。

(《人民日报》3.26 任仲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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