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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婚房写谁名谈不妥就分手

2009-04-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前不久,广东省中山市一对热恋中的青年男女,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却因房子问题惹出了不愉快。原来,男方在与女方恋爱前,就倾其所有花30万元买了一套毛坯房。结婚前男方提议,由女方出钱装修、买家具和家电。

女方和家人商量发现,现在装修材料和人工价格飞涨,买一幅窗帘都得花上两三千块钱,全屋弄下来要花差

不多20万元。于是,女方和男方商量,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但男方及家里人不同意,认为房子是婚前买的,不能加名。

女方又提议,由女方出30万元把房子买下,然后过户到女方名下,再由男方出钱来装修、买家具和家电。结果,男方断然拒绝。

一段姻缘还没开花就这样夭折了。

广东省妇联权益部负责人认为,婚前财产分离是法律的规定。不能完全指责现代年轻人的婚恋观太物质,特别是现在的年轻女性,因为妇联有大把“痴情女”赔了大好青春后落个人财两空的案例。

(《羊城晚报》3.27 薛江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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