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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假被迫取消旅游团费应全退吗

2009-04-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3月25日,广东省正式宣布恢复七天长假。3月27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以转发国务院通知的形式,要求全省取消25日宣布的放假安排。为此,大批市民开始咨询关于改变“五一”出游计划的事宜。

因政府休假方案有变,游客选择退团是否算违约?能否全额拿回预交的团费?

【律师解答】:

家法令、政府政策的改变属于不可抗力,游客据此退团,可拿回全额预交的团费。

广东省政府变更休假政策的行为使得游客跟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无法履行,游客与旅行社均没有过错。因此,游客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后,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旅行社应该将游客预交的团费全部退还。

旅行社事先预订的机票和酒店的订金也不能白白损失,旅行社与外地地接社和酒店签订的合同,同样也可以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解除。

合同解除后,外地地接社和酒店按规定应退还旅行社预交的费用。不过根据公平的原则,也可由双方分担损失。

  (《法制晚报》3.31 赵友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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