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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泄露”个人信息遭质疑

2009-04-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原告×××,女,19××年×月×日生,××大学教师,住×××”,这是网上公开的某女博士诉万方公司侵权案判决书中的内容,其中记载了当事人的个人信息,非常具体完整。

记者在网上公开的相关案件判决书中看到,原告有的是高校教授,有的是名牌手机厂家高级电子工程师,有的是科技公司职员,还有某省政府机关

人员以及尚处于“无业”状态的人员等,除了所在单位,他们的出生年月、民族、家庭住址等信息也很详尽。这起被称之为中国知识分子集体维权第一案的上千硕博起诉万方公司侵权案,索赔额高达上千万元,至今已有绝大多数的硕博士终审胜诉。然而,上百名硕士和博士又因网上公开的判决书“泄露”了其个人信息,提出了有关隐私权方面的质疑。

对此,北京律师李孝霖认为,裁判上网公开,应顾及私权利的保护。个人信息网上被“晒”,当事人主张也应得到保护。李律师建议,在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对裁判文书上网一事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如哪些案件可以公开,哪些案件不公开,在上网公开的案件裁判文书中哪些信息能公开而哪些不能,都应明确。对于涉及个人信息事项,包括工作单位、职务、住址、出生年月日等,可以参照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对个人信息范畴进行界定。

(《北京晚报》3.31 林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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