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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选择地“用足政策”?

2009-04-2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兰州市通过年票等方式征收“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已两年。近日,该市收费部门又开始“预征”2010年全年的路桥费。

面对质疑,兰州市建委和路桥收费管理处坦承,因为“坚信‘路桥费’不会取消,就提前预收了。”有关人士还解释说:“兰州市政建设缺钱,国家有多渠道融资的政策,要用足国家政策。”

“用足政策”,听起来冠冕堂皇理直气壮,一副对上面政策坚决贯彻执行不留任何死角的模样,只可惜这样“用足政策”的风格,往往都是在涉及部门自身利益的时候才发挥出来,在向百姓伸手时,一些地方政府才情绪高昂地来“用足政策”,哪怕是上级领导的一句讲话,一个意见,都会变成“用足政策”的尚方宝剑。而一旦到了需要自己掏钱惠民利民的政策面前,则全无了“用足政策”的胆气和豪气,恨不得将政策揉成纸团吞进肚子里去。

这样的选择性“用足政策”,绝不是某时某地的个别现象。

(《羊城晚报》4.20 马会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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