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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案主犯在美国被判刑

2009-05-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美国西部时间5月6日,美国联邦内华达地区法院法官宣判:许超凡因犯有组织腐败犯罪、洗钱、跨州携带盗窃资金、护照欺诈、签证欺诈、婚姻欺诈等六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许国俊以同样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许超凡的妻子邝婉芳和许国俊的妻子余英怡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此外,法官还判决四被告偿还中国银行4.

82亿美元。

开平案两主犯在美国分别被判重刑具有重要意义,它开创了外逃贪官在国外当地被审理、宣判的先例,让外逃人员不能逍遥法外。以往,因为引渡存在法律上的障碍,一度使不少国家成为贪官的乐园。

据了解,许超凡等人从1991年开始与前中国银行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一同盗窃中国银行资产,总额高达4.83亿美元。案发时,三人以及他们的妻子均已逃至美国。该案曾被媒体认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贪污、挪用金额最大的贪官外逃案。

开平案是2001年《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生效后,中方向美方提起的第一起刑事司法协助请求。2002年12月17日,美国内华达州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签发了对余振东、许超凡、许国俊三人的逮捕令,两天之后,余振东被捕,被移交给中国司法部门,后被判刑12年。

(《法制日报》5.8袁定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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