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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重启“公民课”

2009-05-1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期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有一个重大缺陷,就是对公民教育的忽视。这关系到教育的终极目标,即培养合格的公民。

中国的公民教育已经有一个世纪的历史。但1949年以后,公民教育从课程体系中退出,代替它的是政治教育。“公民”和“政治”相关,却不是相同的概念。公

民意识主要强调的是个人与国家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有识之士再提公民教育。有学者编出了系统的教材,比如,杨东平主编的《新公民读本》,已出版的小学四册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在公民道德方面,有仁爱、宽容、感恩、友谊、尚礼、诚信、责任、尊严、合作等主题;在公民价值观方面,包括自由、平等、人权、民主、法治、正义、和平、爱国、追求真理、与自然和谐共处等主题;在公民知识方面,包括国家与政府、民主政治、政党制度、司法公正、社会公共生活、公民的权利与责任等主题;在公民参与技能方面,包括与人沟通、演讲、讨论、组织活动、参与选举、处理纠纷、维护权益、向责任部门或媒体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等主题。应当说,公民教育的框架得到了全面的体现。

十七大报告提到“加强公民意识教育”,但实际操作仍然障碍重重。传统的政治课还是刚性的,公民课仍然没有提上日程。现在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我认为,只有公民社会才是真正的和谐社会。终结政治课,启动公民课,让公民教育进入大中小学的课堂,走向公民社会才有坚实的基础。

(《中国改革》2009年第5期 丁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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