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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工资为何遭质疑

2009-05-1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一季度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399元,同比增长13.4%。然而,很多人感到,这个数字与实际情况有出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

苏海南认为,统计数字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有五个原因。一是现行统计制度覆盖的范围窄,我国城镇工薪者有2.4

亿人,而实际纳入统计的只有1.2亿多,主要是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未纳入统计。二是发布的平均工资数据是个人缴纳税费前的劳动报酬,这与拿到手的工资一般有10%的落差。三是平均工资无法全面反映各层级职工的工资水平,在任何情况下,都会有部分员工工资低于平均数。四是填报数据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五是统计方法存在需改进之处。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一般是抽样统计,而我国没有采用这一统计方法,仍单一采用报表填报方法。

既然存在问题,那么平均工资是否就失去意义?苏海南认为,平均工资还是能够反应工资大体状况的,但应做两方面改进。一方面是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使之基本不失真;另一方面是再加上结构性的工资数据,使数据更全面。比如在公布平均工资的同时,可以告诉大家其中的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各是多少。从最高值、最低值等数据中,人们可以进一步了解到工资结构、分配关系。但最根本的还是要通过多种措施缩小不合理的工资差距,使大部分职工工资等于或接近平均工资水平,维护分配的公平。

(《光明日报》5.10 冯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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