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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应该反思上访的根源

2009-05-2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北京大学司法精神病学家孙东东的“老上访专业户至少99%以上精神有问题”的言论,遭到一边倒的舆论批判后,一知先生在4月9日《中国青年报》发表“老上访专业户的精神问题值得社会反思”的文章为孙辩护。他说,以我“从事三年法律援助的经验,觉得老上访专业户存在精神问题多少是一个事实。”“我们应该深入思考为什么社
会上会出现这么多上访者,又为什么上访会上访出精神问题。”

笔者认为,对上访产生的尴尬和困局主要应该反思的不是社会(实指上访者)而是权力和制度。如此严重和令人悲伤的上访,绝不是中国普通人故意制造出来的,而是制度和政策的癌变。其形成因素复杂。但看得清的是权力对权利的肆无忌惮以及不作为。这里不需要展开论证,拿一知先生所举的上访者例证就可以证明。

例如:一位老妇曾在火车上被掉下来的铁板砸伤,但根据有利于铁路部门的规定,只能获赔较少的钱。一知先生说,这件事,“诉求事实清楚,合情合理,但按照当时法律法规,只能给她有限的救济。”意思是,对这位老妇的受伤,铁路部门虽然只给了较少的赔偿,但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已经尽了法律责任,而老妇却一味上访,要求高额赔偿。这是老妇的不对。

这里我有三点反驳:1.老妇买票坐火车,铁路部门有完全的责任保障老妇的人身安全;老妇因此受了伤,她完全有权提出高额赔偿要求;铁路部门不同意,只能与老妇协商,平衡解决,不能以自定的规则来对付她。2.铁路自定的规则只有利于自己,不利于旅客,用它来对付受伤旅客本身就不公平。3.铁路有国家权力作后盾,其力量对一个受伤的老妇来说强大得无法比拟。如此的强者还要占如此可怜的弱者的便宜,而且是依仗人民给的权力来强占弱者的便宜,很不正义,很可耻。而由此逼得老妇不断上访,究竟是谁制造出来的,谁应该负责,谁应当深刻反思,难道还不一清二楚吗?

(《杂文报》5.12 张镇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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