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男子当庭撕碎判决书,罚

2009-05-3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刘某家住北京房山区。今年3月,他起诉到房山法院,要求与妻子王女士离婚。刘某提出妻子有出轨行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夫妻共有财产。刘某提供了一名男子的证言,但这名证人却并未出庭。法庭认为刘某的主张证据不足,依法判决双方离婚,并分割双方共有财产,将两人共有房屋中的两间判归王女士所有。

听到

法官宣读判决书后,刘某当即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还突然情绪激动地把判决书撕碎。法庭认为,刘某撕毁判决书的行为妨碍了民事诉讼,当场对其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据悉,刘某是法院对妨碍民事诉讼加大处罚力度后,该院第一起因撕毁判决书被处罚者。

(《京华时报》5.27)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