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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志人的律师生涯

2009-06-0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傅志人,新中国为数寥寥的第一批律师之一。他是新中国第一民事大案――赵碧琰涉外财产案的主办律师。他入选中国第一刑事大案――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辩护律师团队,并成为陈伯达的辩护律师之一。

新中国第一批律师

1948年,来自沈阳的学生傅

志人参加了共产党的外围组织,成为“民联”的成员。这一年,他18岁,高中还没毕业。

北平和平解放后,傅志人被分配到北平市第八区政府调解科,由此迈开了司法职业生涯的第一步。

1949年4月,中共北平市委决定对前国民党政府遗留下的积案进行突击审理,傅志人被调从事该项工作。1954年,傅志人走进中国政法学院干部进修班。毕业后恰逢国家在北京、上海等城市试行律师制度,傅志人多次成为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1956年1月,傅志人被选调到全国第一个成立的北京市律师协会,成为新中国第一批专业律师。当时,加上国民党时代遗留的旧律师,北京市的资格律师也不过几十人。

然而,还没等他完全展开拳脚,反右派运动开始了。根据组织部署,身为团支书的傅志人要带头给党组织提意见。谁想到,按照“引蛇出洞”的逻辑,开完会后单位里有人要把他划入右派。这下傅志人不干了,他是律师,当然要从法律的角度为自己据理力争。他找到给自己布置任务的领导:“当右派也要有证据,这任务是你布置的,我不完成行吗?要是划右派也是先划你,你大我小……”他的律师知识与辩护才能在这一刻得到了最充分的实践,辩护的结果让他免除了当右派的命运。

接手赵碧琰涉外财产回归案

1977年,傅志人接手的工作是甄别冤假错案。面对一摞摞卷角发黄的卷宗,傅志人不分昼夜地投入到工作中,他理解被冤枉的滋味,知道自己稍有松懈就会令一些普通的中国公民终身背负黑锅。那一年,为了一个因撰写论文而入狱的大学生,傅志人几赴四川、山西,最后终以不懈努力使这个因为反革命罪被打入黑牢的大学生无罪释放。

1979年11月,经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中央外事领导小组组长耿飚和外交部部长姬鹏飞的特批,北京市选派5名法律工作者组团出访日本,傅志人名列其中。

就是这次去日本,傅志人开始对当时在国际上引起轰动的赵碧琰财产案进行细致调查。赵碧琰是原伪满立法院院长、汉奸赵欣伯的遗孀,曾随夫在日本居住多年。1943年,赵欣伯在东京以妻子赵碧琰的名义购置了大量房地产,并在地下室储藏了一批黄金珠宝。解放后,赵欣伯死亡,赵碧琰销声匿迹,在日本却有很多人打起了这些财产的主意。

回国后,傅志人开始写报告。报告一级一级转上去,廖承志、彭冲、万里、姬鹏飞、叶飞等领导人对此案都给予了批示和支持。1980年2月,傅志人和搭档马德昌成为赵碧琰财产诉讼专案的中国代理律师。

无论从代理实践、诉讼标的、涉外影响和案件的错综复杂来看,赵碧琰财产案都堪称中国第一民事大案。“这个案子的最大难处在于赵碧琰的身份已被东京地裁给否了,案子随后被当成‘无主财产’转到东京家庭裁判所。我们要做的就是重新让东京家裁认定赵碧琰的身份,把无主财产变为有主财产。但是确实很难。”傅志人说。

打官司打的是证据,“我认为没有什么办不成的,就看你下不下工夫。反正那些个证据要不是一点点跑,办不下来。”傅志人三言两语带过8个月中寻找证据的艰难过程,他拿出一本泛黄的卷宗,把赵碧琰财产案赢得胜诉的证据展现在记者面前。

19份证人证言,18份书证,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了赵碧琰原名耿维馥,嫁给赵欣伯后更名为赵碧琰的事实,也证明了她是赵欣伯第二任妻子,而赵宗阳正是她与赵欣伯唯一的孩子。8个月的奔波有了结果。而此时,傅志人接到了来自司法部的集结令。

为陈伯达辩护

1980年10月11日,傅志人与从全国各地选调的17名律师被确定为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辩护的律师。傅志人与甘雨沛二人担任陈伯达的辩护律师。

经过和陈伯达的多次谈话,傅志人从陈伯达在反革命集团中的地位和作用、冀东事件的多种因素以及认罪态度三方面写出了一份实事求是的辩护词,获得了律师小组的认同。

1980年11月28日,傅志人以辩护律师的身份出席了对陈伯达的庭审,忠实履行了一个专业律师的辩护职责。庭审过后,陈伯达由衷地说:“你们的辩护为我减轻了罪责,我很感激。”

若干年后,陈伯达获得保释提前出狱,但傅志人再也没和他见过面。

终结中国第一民事大案

就在傅志人忙于为陈伯达辩护的几个月,陆续出现了大约20个想谋取赵氏财产的骗子。

傅志人整理好他千辛万苦收集的证据飞往东京,他必须争分夺秒抢在所有骗子的前面。

3年的执着与辛苦换来了让人欣慰的信息,1984年3月,东京家庭裁判所决定重新开庭审理赵碧琰财产案。傅志人亲自带赵碧琰的儿子赵宗阳飞赴日本。

1984年5月到7月,东京家庭裁判所就此案一共开庭6次。中方提交的30多件证据,加上赵宗阳侃侃而谈他儿时在东京生活的所见所闻,令法官对他是赵欣伯儿子的身份不再怀疑。

1984年9月,东京家庭裁判所认定北京的赵碧琰为巨额财产的主人,取消由日本律师作为赵氏财产管理人的决定,同意赵碧琰亲自管理自己的财产。这场被称为近30年来世界上最大的财产争夺战终于落下帷幕。

(《扬子晚报》5.27 泠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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