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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有困难也找警察?

2009-06-2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为了加大我县水土流失防治力度,决定由县公安局代表水利局征收水土流失防洪费。”这是湖南省溆浦县政府一份“县长会议纪要”中的话。

水利部门的事,要由公安局代办,看来征收是有难度。但如果其他部门也有类似的难处,是不是都要警察来帮忙?

滥用警力,暴露的不仅是有关部门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更

表明他们在执政理念上发生了偏差,视争取自己权利的群众为“刁民”和“暴民”,与群众形成对抗关系。在一些地方出现的突发、群体事件中,警察和群众造成的对立局面,多少都和当地政府滥用警力有关。

其实,只要防洪费收取合理,老百姓是会支持、配合的;改由公安部门强制收取,反而会引起群众的不满和抵制。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慎用乃至不用警力、慎用乃至不用警械、慎用乃至不用强制措施,应该成为各地、各级党政机关的重要原则。

(《中国青年报》6.15 王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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