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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1元钱换来3年牢

2009-06-2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8年3月,40岁的汪某来郑州乞讨为生。7月16日,汪某乞讨时,见一女孩手里攥着零钱,便拿出一把折叠刀威胁。小女孩被吓住,把1元钱给了汪某。案发后,汪某认罪态度较好,郑州市法院遂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3500元。

(《大河报》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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