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工行上调20项业务收费标准

2009-06-2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工商银行上调20项个人金融业务的收费标准,其中,异地存取款业务费率不变,但下限和上限收费金额翻倍,这使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异地取款费用明显增加。

此外,工行增加了“残缺污损货币清点费”,标准是:200张以下免费,200张以上最低5元,每增加100张加收1元。此外,个人存款证明、个人贷款证明和个人信

用卡守信证明的费用大幅上调,分别由每份20元、50元和50元上调至50元、100元和100元。

(《北京晨报》6.23 李若愚文)

工行部分项目收费调整对比

项目

调整前收费标准

调整后收费标准

个人异地存款 按0.5%收取。最低1元,最高50元 按0.5%收取。最低2元,最高100元
个人异地取款 按1%收取。最低1元,最高50元 按1%收取。最低2元,最高100元
汇款直通车(行内异地及跨行汇款) 按1%收取。最低1元,最高50元 按1%收取。最低2元,最高50元
自助设备转帐、汇款 同柜面收费标准 按柜面收费标准的90%收取
灵通卡异地取现及转帐付出 按1%收取,最低1元,最高50元 按1%收取,最低2元,最高100元
灵通卡异地存款及转帐存入 按照0.5%收取,最低1元,最高50元 按0.5%收取,最低2元,最高100元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