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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海岛”将套紧箍咒

2009-07-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年来,一些沿海地区开始允许民间投资者开发无居民海岛。于是,不少富豪通过各种形式拥有了“私人海岛”。

近期,海岛保护法草案首度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明确规定,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

法案明确规定“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从根本上消除了社

会上长期以来在海岛权属问题上存在的模糊认识,并将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企业、单位和个人随意处置无居民海岛权属的现象。

除了海岛的权属问题,海岛的开发、建设中还存在种种问题,致使海岛生态破坏严重。更有甚者,炸岛炸礁、填海连礁、填海连岛等严重破坏海岛的事件,近年来也时有发生。据统计,与上世纪九十年代相比,辽宁省的海岛消失了48个,河北消失了60个,福建消失了83个,海南消失了51个。

我国目前普遍存在的“无序、无度”的用岛局面,迫切需要以法规形式予以规范化,建立海岛开发、保护与管理的新秩序。

(《中国改革报》6.25周兆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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