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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浪袭来呼唤高温劳动保护法

2009-07-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中央气象台不断发布高温橙色警报,17个省区市受到热浪席卷。在高温下挤车上下班很难受,高温环境下作业更具危险性。高温下的劳动保护成了人们议论的热点话题。

遗憾的是,目前只有深圳市和重庆市有明确的《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其他多数地区都在沿用1960年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各地区根据

自己的情况,还有些补充规定。如北京市规定,室外高温作业每月补贴不少于60元,室内高温作业不少于45元,但这笔钱要交纳个税。如夏季中暑死亡,视为工伤,前提是在工作时间内、工作地点上发病。

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已不适合现在的北京了。路远车挤,使上下班途中的危险增大;气候变化使北京的高温天数不断增加,夏季提前,秋季延后――这些都在呼唤高温劳动保护有新法可依。

在高温天气下的带薪休假将大大减少能耗,也会减少因为高温所带来的损失。最重要的是,劳动者的健康不能以金钱、效益去衡量,他们需要的是安全。

(《法制晚报》6.25程赤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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