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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同事裸照敲诈受惩处

2009-07-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4岁的刘某在上海一家电子公司工作。去年的一天,女同事陈某的电脑发生故障,刘某上前帮助修理,由此发现了陈某存在电脑里的裸照。

心存不轨的刘某将裸照复制下来后,通过电子邮箱、QQ聊天等方式向陈某索要钱款6000元,并称如果不给将在网上公开陈某的裸照。案发后,刘某退赔了全部赃款。

近日,上海市杨

浦区法院一审判决,刘某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文汇报》7.9 何敏 徐亢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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