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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消费比例为何难以提高

2009-07-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转变经济增长模式、逐步降低对外贸和投资的依赖、提高内需,这些颇有先见之明的口号在中国已经提了许多年,但冰冷的统计数字说明,我们一厢情愿的期待还未能变成现实。

持续走低的民间消费比例

在1952年即国有化之前,中国的民间消费相当于当时GDP的69%。但是到1978年,这

一比重下降到了45%左右,到1993年继续下降到42%,最近则下降到35%。

与民间消费相对应的是,1952年,中国的政府开支相当于GDP的16%,最近则上升到30%左右,翻了一倍。

我们看到:在过去60年里,民间消费占GDP的比重在直线下降,而政府开支占GDP的比重直线上升,这两股趋势不论是在计划经济时代,还是在改革开放期间,都没有改变。这是为什么呢?

我们把70个不同国家放在一起,首先根据每个国家在1980年时国有企业产出占GDP的比重,从高到低分成5个组,每组包含14个国家,然后考察从1980年到2003年这些国家的民间消费的增长速度,也就是说,看一国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其民间消费会增长多少个百分点,民间消费对GDP增速的敏感度有多高。在国有企业比重最低(3%)的第一组的14国里,民间消费对GDP增速的敏感度是0.97,也就是说,在这些国家,GDP每增长1%,老百姓的消费就会增加0.97%。

最后我们发现,这5组国家的基本情况是:国有经济比重越高的国家,其民间消费对GDP增速的敏感度就越低,最低的是0.82,也就是,在国有经济比重最高的这一组国家里,其GDP每增长1%,民间消费只增加0.82%。中国属于国有经济比重最高的那一组。

从这70个国家的情况看,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在整个经济中比重越高,老百姓收入和民间消费就越会受到抑制。

影响民间消费增长的学理分析

现代经济学认为,每个人和家庭都会有两种收入,都会影响个人或家庭的消费决策与储蓄决策。一种是劳动收入,即工资和其他与劳动有关的收入,另一种非常重要的收入是资产性收入,或称财富型、财产型收入,即资产升值带来的收益。如果整个社会的主要资产财富、产权是私有的,那么,这些私有的土地、资源、楼房、股票等投资和非投资品种的增值都可以直接进入老百姓的日常开支计算之中。

但如果是国有制,差别就大了。名义上说,对于国有资产、国有企业和国有股权的升值,全民都有权分享。可实际上随便问一个中国人:“昨天中石油股票涨了很多,你今天是否能多花几块钱了?”他肯定会说“你疯了!”前年中石油A股上市时,整个中石油的市值超过1万亿美元,按理说,用这1万亿美元除以13亿人口,每个中国公民在中石油里面差不多有属于自己的1000美元财富。如果每个人直接拥有属于自己的中石油股票,那么,增值之后,会有很多人立即跑到餐馆多吃一顿饭,女士们可能会多买一件漂亮的衣服。换句话说,中石油、中石化、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国有企业的股权财富都能转换成民间收入和民间消费。但是,根据目前的全民所有制安排,这些资产名义上是全民所有,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正因为目前这种形式的国有制堵塞了老百姓的财产性收入渠道,所以,中国的GDP增长,基本上只是通过劳动收入这个单一渠道对老百姓的消费增长发挥作用,财富增值这个渠道被国有制封住了。

全体国民有权分享国有企业收益

为了长久持续的增长,必须改变中国的经济增长模式,具体讲,就必须从两方面改革。

第一是国家治理制度方面的改革,这是直接约束征税权、约束政府管制权的无限扩张,并对财政预算过程进行更透明监督的必要条件。

第二是把剩下的国有资产包括国有企业股权注入到32个国民权益基金。一个是全国性的国民权益基金,即把剩下的138家央企产权以及中央部委所属的国企股权,都注入其中,然后,把这个国民权益基金的股份平均分到13亿公民身上,这样才真正实现“全民所有制”,就是把原来的“全民所有制”理想中还没有到位的、虚的全民“所有者”具体落实到每个公民身上。然后,就像现在的公众股权基金一样可以交易。另外,在31个省市分别成立各省市的国民权益基金,按上述方法办理,只是本地公民多分,外省市公民少分。

这样,就能具体落实到全民所有制下的所有者,不但没有违背最初的全民所有的概念,还能实现十七大强调的增加老百姓财产性收入的理想。

(《经济观察报》7.6 陈志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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