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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长的“非正常死因”不应成为秘密

2009-08-0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据报载,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区长陆燕朋,在昏迷17天后去世。对于导致陆燕朋死亡的病因,医院方表示“不方便透露”。

有消息称,7月13日晚,陆应徐闻县委书记的邀请到达徐闻,而后饮酒并出现昏迷,被送医抢救。

在陆区长昏迷的第二天,网上便有相关信息发布。舆论多数倾向于这“又是一起公款吃喝引发的悲

剧”。官员们因酒出事的新闻,时不时会见诸报端,并引发激烈反响。

网上“并不太确切”的信息热闹异常,越传越神也越传越激愤,而“正规渠道”的信息,却悄然无声平静得出奇。无论是请客方的徐闻县还是做客方的麻章区,都异乎寻常地保持着沉默。平时出门开个无关紧要的会都要上本地新闻头条的一二把手的生死信息,却连报纸中缝和电视的垃圾时间里都没有提及,治下的民众,只能凭口耳相传网上得来的半真半假的信息,继续“不明真相”着,并凭着各自的立场和兴趣,添油加醋。

常识是,作为一方领导,区长的非正常死因应该是公共信息,而不应该是隐私和秘密信息。坊间的各种传闻,其中有很大成份是带着极浓重的感情色彩。

因此,公布区长的非正常死亡原因,向公众说清楚他究竟是因病还是因酒?聚会性质究竟是因公还是因私?对于死者和生者,都有无可估量的价值。通过正常渠道,正式地透露。这不仅不是对死者的不敬,相反,对更多的生者有警示意义。

(《新京报》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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