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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兴传统不能一味复古

2009-08-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眼下,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已成为一句响亮的口号,其内容包含了“振兴国力”及“弘扬民族文化”。关于前者,我们的做法是舍弃计划经济、实行市场经济,换句话说就是,抛弃一种已被“证伪”的经济模式而融入全球现行的经济秩序及游戏规则。至于后者――民族文化的“复兴”,则被一些人理解为“复古”了。

今年春晚后,小沈阳迅速走红,而赵本山苦心经营多年的“二人转”也随之家喻户晓。与此同时,批评声开始不绝于耳,有一位著名学府的教授这样说:“今天你在东北看不到真正的二人转,只能看到小沈阳之类的‘二人秀’。要真正保护二人转,就必须通过立法保证二人转不被非法使用。”

对一种艺术形式进行立法以防被“非法使用”,这确实有点耸人听闻。若按此逻辑,自莫扎特、贝多芬以后,“交响乐”这一艺术形式也应该立法予以保护,以免被韦伯恩、勋伯格等人“非法使用”。因为后者对交响乐的理解和创作手法已经完全与莫扎特和贝多芬背道而驰。

在我看来,如果传统艺术只限定在原始形态上,而视任何变化和发展为“非法使用”,那么几乎所有的艺术都不可能“合法”存在至今。

事实上,此种对传统的守灵式看护,是我们这个民族近乎一贯的做法,即便到了民族危亡的时刻,依然坚守“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原则。但历史已一再告诉我们,“中学之体”内并无多少“西学为用”的空间。当年李鸿章临死才悟出这个道理。

“复兴”传统并不都意味着历史的倒退。关键看我们从传统中获取什么。欧洲的文艺复兴,从古希腊的城邦制度酝酿出现代民主,由古罗马的律法观念造就出现代宪政。由此来看,复兴传统并不能一味复古,如果只是以弘扬老祖宗的文化为名而不思进取,那么就可能重蹈只“复”不“兴”的历史覆辙!

(《联谊报》7.23 赵健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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