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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开征求意见

2009-08-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8月12日,教育部正式发布《通用规范汉字表》并向公众征求意见。

该字表是教育部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花了8年时间组织研制的,总共收入8300个字,根据字的通用程度分为三级:一级字表收字3500个,是使用频度最高的常用字,主要满足基础教育和文化普及层面的用字需要。二级字表收字3000个,使用频度低于一级字

。二级字与一级字加起来共有6500个,主要满足现代汉语文本印刷出版用字的需要。另外,三级字表还收入了1800个字,是一些专门领域(姓氏人名、地名、科学技术术语、中小学语文教材文言文)使用的未进入一、二级字表的较通用的字,主要满足与大众生活和文化普及密切相关的专门领域的用字需要。

早在1988年,我国就已出台过《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收字7000个)和《现代汉语常用字表》(收字3500个)。但由于近年来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语言也相应发生变化,因而此次新字表的出台也是顺应时代要求。这次发布的字表作为规范标准,具有法律效力,字表一旦正式发布,社会各领域的现代通用汉字,原则上应使用表内字。

(《东方早报》8.13 朱洁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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