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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严惩醉酒驾车

2009-08-2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美国:在美国,酒后驾车一经查实,即上铐逮捕,并列入个人档案记录。司机血液中酒精浓度超过0.06%,无条件吊销其驾照,并将酒后开车的驾驶员送医疗部门,专门看护那些住院的交通事故受害者;司机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1%,则以醉驾论处。如属首次醉驾,除罚款250~400美元外,还可判处坐牢6个月。倘若醉
驾被吊销执照后仍继续驾车,则罚款500美元或坐牢一年。美国有些州还将醉驾视为“蓄意谋杀”定罪,对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者,最高刑罚可判处死刑。

日本:在日本,纵使无伤亡事故发生,醉驾者最高亦可处拘役3年。当驾驶员血液中酒精浓度超过0.05%时要判两年以下劳役,罚款5万日元,吊销驾驶执照,同时追究向驾驶员供酒者的责任。醉酒开车两次以上要处六个月的徒刑。今年5月,日本福冈对一起酒后驾车致人死亡案以“危险驾驶致死伤害罪”定刑,判决监禁肇事者20年。

法国:对酒后驾车,相关法律规定:即使属微醉,司机的驾驶证也会被当场注销。如醉酒司机导致其他人死亡就会直接被判入狱,如导致受害者受伤,司机将支付巨额赔偿。

澳大利亚:对醉酒驾驶员,如系初犯,罚款10美元;如系重犯,要处10年有期徒刑。除判刑外,还要把驾驶员的姓名登在报纸上的《酒醉与入狱》大标题下示众。在新南威尔士州,血液酒精浓度超过0.2‰,就将受到最高1年坐监的刑罚。

  (《新民周刊》2009年第32期 应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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