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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青年》同人为何不要稿费

2009-08-2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916年陈独秀主编《新青年》月刊时曾宣布:“来稿无论或撰或译,一经选登,奉酬现金。每千字(译文)二圆至(撰文)五圆”。(合今人民币100~250元)。但是,到1918年,《新青年》启事云:“以后有以大作见赐者,概不酬。”取消了稿费。

为什么《新青年》竟然提出取消稿酬呢?有两个缘故。一方面,他们决心发起新文学运

动,为社会尽义务;另一方面,他们都已经得到丰厚的经济生活保障。根据《1919年1月份北大教职员薪金底册》所载:陈独秀任北大文科的“学长”月薪300银洋(合今人民币12000元),胡适任文学教授月薪280银洋(合今11200元),李大钊任图书馆主任月薪120银洋(合今4800元)。鲁迅当时在教育部担任公务员,月薪300银洋。钱玄同、刘半农等人,月收入都在200至300圆之间。周作人任北大教授兼国史编纂处主任,月薪240圆。林纾在北京正志学校任教,月薪500圆。后来学者们的待遇又逐步提高。

据史料分析,上世纪20年代北京一般的四口之家,每月12圆伙食费,足可维持小康水平。又,按照《1918―1980年北京社会状况调查》,上世纪20年代初一个四五口人的劳动家庭每年伙食费132.4圆,也即每月11圆就可以维持了。

较为有钱的文化人,全家每月必须的生活费(伙食、房租、交通费)80圆已经很宽裕了。鲁迅一家四口(母亲、妻子和女佣)每月日常开支还不到此数,因此能够盈余很多钱来购买书籍报刊,并且从经济上提携后起之秀,甚至自费出书。鲁迅在北京的嗜好是:吃酒席下馆子,看话剧、电影,泡中央公园和北海茶座,逛琉璃厂买书籍、碑帖、文物。

《新青年》同人都有相当稳定的收入,所以他们办的同人刊物方能做到不以赢利为目的。但每期轮值的主编者可以拿到200圆编辑费,以当业务之需。

(《人民政协报》8.20 陈明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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