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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按套内面积计价”需配套政策

2009-09-0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北京商品房今后将按套内面积计价,这对广大购房者来说是个好消息。

所谓套内面积,简单来说就是房间内实际面积(含室内墙体)。建筑面积则不同,测量时须从建筑物外墙算起,而且还要包含众多模糊不清的公摊面积,如楼道、电梯、配电室等。测量建筑面积,不仅要有专业知识,而且还需要专业器材,通常只能交由市场测

量公司完成。在市场信息不够透明的情形下,有的开发商往往通过改变公摊面积,或与测量单位相互勾结,欺骗消费者,牟取暴利。改变传统计价方式,显然能有效规避这种“暗箱操作”。

值得注意的是,在测量规范无误的情形下,无论以套内还是建筑面积,住房总价不变,变的只是面积和单价。如果以套内面积计价,公摊部分必然会直接转移到套内单价上,房价会显著“升高”。以西三旗限价房为例,按建筑面积计算,均价大概为6350元,按套内面积计算超过8000元,增幅近30%。这还是政府主导建设的两限房,动不动超万元的普通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计算价格更为惊人。

俗话说,买的没有卖的精。仅有一个“按套内面积算”还不足以约束开发商,有关部门还应出台相应的配套法规,规范开发商的行为。在新的计价模式下,有关部门须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将购房的公摊面积说清楚。

此外,现在的物业管理费和供暖费等都按照建筑面积收取,而公摊的建筑面积显然是不需要供暖的,这样就等于是向业主多收取了供暖费等费用。另外,相应税费均应按套内面积计算。如此,购房人才能得到真正实惠。

(《中国改革报》8.28 吴定平 海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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