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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该怎样“保障”

2009-09-1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最近,广州严查经适房、廉租房、限价房出租的举动,再次引发人们对“保障房牟利”现象的关注。事实上,与那些开着价值几十万元靓车却能分享保障房“蛋糕”的人们相比,偷偷出租的恐怕未必都是真正的牟利者。

广州市查处出租经适房的3户业主,都是货真价实的低收入者,其中一户业主伍少荣的情况更让人同情。伍

少荣家,居住在只有6平方米大小的房子,月入1200元,买经适房后,月供就要1073元,以至于缴纳水电费用的钱都没有,以租代供确是“无奈”。照此来看,挤住在原来的小房子里,租出去还银行贷款,也是合情合理的。

把保障房变成了牟利房,板子到底打在谁的屁股上?实际上,要管理好保障房,还是那句老话“治房先治吏”――只要确保每个申请者都是符合标准的,没有造假或者“走后门”,那么申请到之后,房子怎么用,完全可以尊重他们的选择。查处保障房牟利,重心在于享受者是否符合标准,以及不符合标准的人是如何分享到这块“蛋糕”的。否则,仅靠打击出租行为,难以解决保障房牟利现象,还可能落下“不了解低收入人群生活艰辛”的指责。

(《工人日报》9.13 成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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