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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年,边区善待“外来工”

2009-10-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抗日战争时期相对安宁的延安和陕甘宁边区,为了发展农业生产,曾大量招募移民、难民,制订一系列优惠政策,善待每一位外来务工者。

民国时期经年战乱,造成陕北地广人稀。早在1940年3月,边区政府就制订优惠政策吸引难民移居边区并参加农业生产。1942年,陕甘宁边区政府再次制订颁布优待移民政策,强调对新移

民“实行三年免收救国公粮,并减轻其义务劳动”;帮助解决住宿窑洞、种籽、农具、口粮、柴火等日常生计问题;“移民安家以后,如缺乏耕牛,应帮助向银行取得耕牛贷款”;“移民站发给移民之路费、补贴费,由边区政府支出,按月向边区政府报销”。1943年,边区政府修订颁布《陕甘宁边区优待移民难民垦荒条例》,共19条,对于垦荒土地和移民生活生产条件作了详细规定。例如:

经移民难民自力开垦或雇人开垦之公荒,其土地所有权概归移民或难民,并由县政府发给登记证,此项开垦之公荒三年免收公粮;移居垦区之移民难民,如因种菜或种料,需少许熟地,得呈请区乡政府视可能情况,酌予调剂;移民难民无力自行打窑洞,或在未打好窑洞之前,得由县政府就当地公私窑洞或房屋予以调剂暂住;凡移民难民无力购买耕牛、农具、种籽,或缺乏食粮者,得由县政府呈请边区政府优先予以农货帮助等。

政策设置得体贴细致并很有人情味。生活有着落,生产有条件,生病有公共医院免费医疗,政治权利公正平等,不会受到老户欺负,让每个走进边区的新移民难民都有家的温暖感和归属感。政府将管理融入服务中,对移民难民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进行档案跟踪管理。

1944年3月,曾经协助陶行知办南京晓庄师范及生活教育社、国难教育社,1942年参加新四军,然后来到延安的张宗麟,在延川县视察时看到这样一幕情景,大为惊叹:

有一人来找区长。区长起身说:“我是区长。”来人就坐在区长的长凳上。

区长关心地询问:“你们几人?”

“四个,一个婆姨两个娃娃。”

“住进窑没有?露地难受。”

“住进窑了。”

“带的粮够否?”

“还有。”

“那么,明天替你雇牲口。”

“好!”

张宗麟原先以为来人是区长的熟人,后来看见区长找移民登记簿,才知道并非熟悉的朋友,而是新近移民。(《谢觉哉日记》,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优待移民政策促进边区农业生产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移民难民人口的增加,带来外来务工者的集聚,边区劳动力数量直线上升。五年来,边区扩大耕地240多万亩,其中有200多万亩是靠移民难民开荒种植的,承担了边区60%的粮食生产任务。

从移民生活方面来看:第一年,一半靠借粮,一半靠自己劳动所得;第二年,只靠少数?济粮,大多数可自给;第三年,就可以完全自给自足”。(中共中央西北局调查研究室《边区的移民工作》,1944年)这还是仅就移民难民中起点最低者而言。

新移民温饱致富后,声讯相传,介绍更多的亲友结伴而来。原有的老农户受新移民劳动热情的推动,也纷纷焕发干劲。在此基础上,边区政府推行积极的富农政策,鼓励支持农民劳动致富,改良品种,推广农业科技;引导组织农民改进生产合作方式,提高劳动生产率;普及卫生常识,预防减少疾病,提高婴幼儿成活率;广泛开展识字运动,扫除文盲……边区农民生活温饱了,日子红火了,心情开朗了,称颂“边区的天是晴朗的天”,边区政权也前所未有地稳定。

没有基层社会的稳定,没有广大农村的进步,中国社会就不可能长治久安。当年妥善处理基层政权与群众利益关系的很多做法,值得今人深思。

(《同舟共进》2009年第10期 朱鸿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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