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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级医疗事故对患者的伤害有多深

2009-11-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8年1月,孙女士因患左侧卵巢粘液瘤在深圳市第一人民医院妇科住院治疗。医院先给她做了腹腔镜手术,后来又转台做了剖腹手术。醒来后,孙女士才知道,自己多次检查均正常的子宫、右卵巢及双侧输卵管都被切除,膀胱也受损。

手术过后,孙女士腹部一直疼痛难忍,残端瘘口流血、流脓长期不愈合,炎性息肉屡长不

息。孙女士先后多次找原手术医生马某诊治,却被告知:是身体排斥反应,补充营养增强免疫力会逐渐好转。

孙女士听信了医生的说法,先后做了6次息肉摘除术。可病情非但没有好转,反而发展到行走困难,生活无法自理。长时间的折磨,加上有些医院诊断说是癌症晚期,孙女士被彻底击垮,家人甚至准备起了后事。

历经8个月的折磨,孙女士在一家医院检查时意外发现,病因竟是腹中存留的纱布感染所致。

据孙女士回忆,她在深圳市第一人民医院做手术的过程中,主刀医生马某中途离开,把未完的手术交给不具备手术资质的三级住院医生完成。由于主刀医生术中没按规定让护士做深部填放纱布记录,中途离开时又未将填放纱布事宜向接替的医生交代,以致毫无经验的医生在未清点器材情况下关闭腹腔,将手术纱布遗留在孙女士的腹中。后来,医院的临聘护士在清点医疗器械时发现,术后核对纱布与申领单上的20块不符,但她并没有去查找丢失纱布的下落,而是在手术护理记录单上填上19块纱布了事。

“纱布事件”暴露后,主刀医生马某多次要求孙女士去医院做取纱布手术,还说遗留腹中的是可溶性止血纱布,因体质问题未吸收。孙女士这次没有轻易听信,而是要求查看原始手术记录,就在这时意外发现,手术护理记录单上的“19”块纱布被涂改为“20”。

接下来的事情令孙女士更加难以接受:取纱布手术后3天,医院就停止了对她的药物治疗。由于没有充分的后续治疗,孙女士的膀胱萎缩为常人的三分之一,右肾盂、输尿管等诸多器官留下后遗症,病情常常发作。

今年5月,孙女士决定起诉医院时才发现:她在该院前后16个月的随诊过程,医生未做任何记录;事发后封存在医务科的原始病案中的那份原手术护理记录被抽换了,原签字封存的纱布封条被启封了,手术的摄像也被删除。

医院把责任都归结到参与手术的一名临聘护士身上。但孙女士认为,解聘临聘护士是医院规避责任搪塞患者。而且,卫生部门有关条例明文规定:不能使用临聘人员,医院怎能“知法犯法”?

今年5月29日,孙女士投诉到深圳市卫生局,却得到这样的结果:“未发现深圳市人民医院存在修改、抽换病案原始资料的证据”。孙女士随后向广东省卫生厅提起复查。

专家指出,近年来低级医疗事故频频发生,其根本原因是一些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操守的缺失。重构和谐的医患关系,关键还是要增强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健全相关监督体系,用法律、法规约束和规范行医行为。同时,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花真工夫、下大力气把医疗事故数量降下来。

(《法制日报》10.29 陈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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