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房改11年,为何再现“房改”呼声

2009-11-0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最近,社会上出现“二次房改”的呼声,引发人们对既买不起商品房、又难享受保障房的“夹心层”群体的关注。我国首次实行住房制度改革11年后,为何再现“房改”争论?

谈起房子,在北京工作、月薪四五千元的李α睿大倒苦水:“四环以内的期房均价已经过两万了,照这样算,我攒一年的钱只能买一两平方米。月薪

是百儿八十地涨,而房价是三千五千地涨,收入永远追不上房价。”

“二次房改”呼声有一个共同特点,即一方面肯定1998年政府推动“房改”的积极成果,同时又认为过去11年的“房改”存在过度市场化问题,特别是保障类住房供应严重不足,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滞后”。

专家们主要提出三个方面的意见:其一,政府应针对中低收入群体实行公共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并建立配套的土地供应制度和房屋建设制度。其二,单位应成为住房供应主体之一。由单位就近为职工提供住房,有利交通,可以显著提高生活质量。其三,通过调节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来解决普通家庭住房难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10月28日公布的权威报告显示,截至8月底,全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投资394.9亿元,完成率仅为23.6%。这一数字的背后,凸显地方政府对住房保障政策执行不力。

近来公众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滞后的质疑,已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员表示,在不断完善市场机制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政策体系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建设方式,加快解决新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等“夹心层”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

(《经济参考报》11.2 韩冰 储国强 邓华宁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