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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派”权益一定要牺牲吗

2009-11-2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国庆节前夕,河南省鹿邑县城大街小巷电杆子上一下冒出了200个广播喇叭,每天早6点播放广告扰民。对此,鹿邑县人民广播电台台长表示,95%的居民是支持的。

95%,言下之意就是少数要服从多数。凡是只要合乎这一原则,如果还有人反对的话,简直就是和公共利益对着干。因此我们看到,在汉字快要被整形的时候,尽管

民间一片倒戈声,相关部门还是坚称“67%公众赞成”。至于各地水电煤气价的听证会上,“大多数的声音”,大多时候就是要让参加不了听证会的群众郁闷的。

“少数服从多数”固然是一种原则,但却不是每次必用的最优选择。

“鹿邑喇叭”告诉我们:即便是大多数人真的喜欢高音广告,也未必可以逼迫少数不喜欢的人强制欣赏。在我们热衷表达“大多数人”如何如何支持公共决策的时候,请扪心自问:“少数派”的权益都必须要牺牲吗?

(《燕赵都市报》11.18 宋桂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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