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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难“出殡奖”亵渎生命

2009-11-2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黑龙江省鹤岗矿难赔偿方案中有一条政策,若家属在签订赔偿协议后24小时内出殡,可额外获得3万元补助;若48小时内出殡,可获2万元;72小时出殡,可获1万元。

对此,煤矿一负责人称,矿上这样做,是为了加快事情的解决速度,照这样算,“遇难者家属最高能获得33.26万元。”

然而,一些家属觉得难

以理解。矿难阴影依然未完全消弥,死难者家属依然在哀痛之中。一条生命的价值无可估量,但对于同样的一起事故和同样的死难者,赔偿应该秉持公平公正。一条死于矿难的生命,能以出殡时间的早晚来衡量吗?这种来自于政府层面的出殡时间“激励”,其实已经成了对生命尊严的再次亵渎。

(《新京报》11.24 毕晓哲 崔木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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