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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进民退”:是事实,还是危言耸听

2009-11-2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几个月来,关于“国进民退”的问题在媒体上闹得沸沸扬扬,众多官员、学者纷纷接受采访或撰文,发表自己的看法。有的人把“国进民退”看作是改革的倒退,有的人则对所谓的“国进民退”持怀疑态度,也有一些人视“国进民退”为对改革的纠偏。我们选摘了中央党校王东京教授发表在11月24日《经济参考报》上的文章
和11月25日《21世纪经济报道》的社评,供读者参考。

质疑所谓“国进民退”

“国进民退”今天何以备受关注?我想这大概与最近山西煤企重组、山钢收购日钢、中粮入股蒙牛等事件有关。这几起并购案经媒体报道后,给人感觉,似乎国企正在攻城略地,大有取代民企之势。

但是否真的存在“国进民退”,我认为得首先弄清事实:第一,当下国企收购民企是不是很普遍?第二,收购行为背后是否有政治背景?若既不普遍也无政治背景,说是“国进民退”就未免牵强,同时也有危言耸听之嫌。据我的观察,首先,目前国企并购民企只是个案而非普遍;其次,虽然有政府推动,但绝无政治背景。

山西的情况也许要特别些,这次煤企整合确实是由政府发动,但我却看不出这样做有何不妥。众所周知,这些年山西矿难不断,原因之一是煤企太多,大大小小2000多家,防不胜防,政府无三头六臂不整合怎么管?而既然要整合,当然是以大并小;否则换了是你,你有办法以小并大么?其实,山西煤企整合并不是让民企退出,全省煤企完成整合后,民营资本三分天下的格局并未变。

至于山钢收购日钢,据我所知,这两家企业联姻是完全出于自愿,并不存在谁逼谁。而真实的原因,则是日钢之前屯集了大量铁矿石,可去年金融危机爆发,价格大跌,企业由此损失惨重。大祸临头,日钢怎能坐以待毙?而此时,政府为保就业促山钢出面援手,日钢求之不得,你情我愿,于是一拍即合。

中粮入股蒙牛的情形也如是。去年发生的“三聚氰胺”事件,蒙牛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受其拖累,去年财务出现了巨亏;另一方面,由于前些年过度扩张,今年现金流又突然断裂。蒙牛走投无路,中粮这才联手厚朴基金以61亿港元收购蒙牛20.03%股权。照理,中粮是雪中送炭,而蒙牛也因此峰回路转,无论怎么说,中粮都不应遭到指责。

我一贯的观点,国企应逐步从一般竞争领域退出,这是方向,不容置疑。但我同时认为对特殊情况下的国企收购,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若以偏概全地说“国进民退”,不仅会误导视听,而且会授人以柄。(王东京文)

“国进民退”无可否认

针对民众关注的“国进民退”现象,近日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表示反驳,他认为统计局获得的数据不支持“国进民退”的说法。中央党校经济学部主任王东京教授也撰文,质疑所谓“国进民退”。

国有企业收购民营企业的不少案例,比如严重亏损的山钢收购盈利能力极强的日钢,即便民营企业主是自己亲笔在并购合同签了字,也未必就能够说这是公平交易。

问题的关键在于,当下中国整体的资源配置机制、市场管理与监管体系,乃是区别对待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在这种制度下,民营企业很多时候仍在遭到制度性、系统性歧视,天然地处于不利局面。比如,当日钢陷入困境的时候,如果它享有山钢那种融资便利权利,就完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解困,而不是卖身于山钢。

此番山西煤炭行业重组,引入央企资本、要求民营企业必须接受的规划,却以“山西煤炭企业太多,大大小小2000多家,安全监管防不胜防,不整合怎么管?而既然要整合,当然是以大并小”这种言辞来辩护似乎并不妥当,人们会问,为什么不能鼓励民营小型企业自行合并成为股份制公司?而只能以大并小?

尽管政府多次强调民营企业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主体地位,中国应当继续市场化。但是,仍有一些人似乎没有意识到,作为一种制度的市场得以建立的前提,是普遍的平等、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平等。这种权利的平等、制度上的正义安排,是无法用数字来统计的。

在中国还没有真正建立起以平等为前提的市场制度前,不必搬出什么数据来论证民营企业获得大发展的幻景了,也不要再强调什么国有企业与私人企业之间的自愿交易。当下的“国进民退”潮不仅是一个事实,也是由一整套法律、经济制度约束的系统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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