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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杀亲灭门案及其警示

2009-12-0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1月27日16时许,北京大兴发生一起震惊全国的灭门惨案,一家六口家中被害,最小的年龄不到2岁,年龄最大的54岁。11月28日凌晨4点,接到北京市公安局协查灭门惨案嫌犯的紧急通报后,三亚警方连夜部署,先后出动近百警力进行搜捕。下午17点50分,在河西路某休闲会馆将刚抵达三亚不到10小时的重大嫌疑人李磊(29岁,北京市大
兴区人)抓获。日前,李磊已被刑事拘留。

只为琐事起杀心

突审李磊的地点在三亚市新居派出所。18时,突审开始,李磊被抓后仍心存侥幸,极力否认杀人潜逃的事实。随后,经过两个小时的艰苦突破,李磊的最后一道防线终于崩溃。20时左右,沉默已久的李磊终于开口说话,开始供述骇人的犯罪事实。他在北京经营了一家快餐店,此前曾做过美发、金融等生意,他们一家刚从北京天宫院搬到清澄名苑,由于原居住地拆迁,他们从中获得了600万元拆迁补偿。

李磊交代,从小父母就对他的管教非常严厉,结婚后妻子在家里又过于争强好胜,加上自身性格内向,长期的家庭积怨在他心中累积,最近几个月,家里的矛盾更加突出,11月23日晚上终于爆发出来。

23日整个白天,李磊都在他经营的快餐店度过,晚上和朋友一道吃饭喝酒,22时左右,驾车返回家中,事前他拨打妻子电话让妻子回家看孩子。

回到家里后,除了妹妹在房间里玩电脑,父母、妻子和两个儿子都已经入睡,他来到卧室,抽出事先准备好的单刃刀将妻子杀害,随后又来到妹妹的房间,将其杀死,后又将闻讯赶来的父母残杀。

将父母妻妹杀死后,李磊一个人呆坐在客厅里,想到自己逃亡后两个孩子没人照顾,一小时后,他又走进卧室,用刀将熟睡中的孩子捅死。他交代,杀子时他闭上了眼睛。

作案后,李磊清理了现场,驾车离开了小区,6名亲人的尸体尚在家中。

逃亡途中猛挥霍

23日事发前的当天下午,李磊就已经购买好24日晚8时从北京开往深圳的火车票。杀了全家6口后的第二天,他搭乘该列车南下深圳。他在深圳一家酒店住了两天,由于意识到被抓是迟早的事情,李磊在逃亡途中挥金如土,每天要花费上万元。

在深圳停留两天后,又再次南下,这次他选择的交通工具是长途客车,目的地是三亚。

27日上午,李磊乘车前往三亚,并于28日早上9时抵达三亚,然而10个小时之后,三亚警方就终结了他的逃亡之路。

家庭教育显紧迫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说,从目前公布的信息分析,李磊存在精神病的可能性比较低。

从事危机干预研究的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教授高锋认为,深究李磊为什么要这么干,比简单的判罪更重要,俗话说“百善孝为先”、“虎毒不食子”,李磊的行为从犯罪心理的角度来看,是严重不合逻辑的。应该找到导致李磊犯下如此罪行的心理“幽灵”,否则此案将给社会带来极其严重的影响和遗憾。

导致杀亲灭门的原因,一是可能犯罪行为人本身患有精神隐性疾病或者有严重的心理障碍,亲朋同事并不清楚其患病;二是行为人所受的家庭教育极其失败,和家庭之间已经产生长期的、深层次的对立和矛盾,一旦受到某些事件的刺激和诱发,从外界施加的压力陡然加大,会导致嫌疑人在激情之下实施犯罪。

目前来看,李磊作案的动机非常模糊,而且有异常出格之处,比如他只对家里人有仇恨,在杀掉全家后并没有自杀的倾向,在逃亡过程中还挥霍钱财,这是极端不正常的。高教授认为,一般人在激情犯罪后,都会恢复清醒状态,有的还会产生悔恨心理,而李磊在杀死全家后,从表面上看并无悔意,不太符合正常逻辑,而且家人都被杀死,所有的积怨只有他自己清楚,外人是很难揣测具体原因的。

此案带给人们的警示是,与学校教育相比,目前社会缺乏对家庭教育的重视和正确引导,不平等的高压式家庭教育或者棍棒式家长教育,极易导致家庭悲剧的发生;而社会竞争的深层压力也是容易导致犯罪的原因,应该关注人们在社会竞争中的心理健康问题,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南国都市报》《北京晚报》11.30 王蕾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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