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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钱归还卖豆饼老太反成被告

2009-12-0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59岁的淮安市淮阴区居民周翠兰平时以走街串户卖豆饼为生,每斤豆饼也就赚毛把钱。

11月6日早晨,她在推自行车卖豆饼途中,捡到1700元现金。在几经周折找到失主周继伟后,让她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周继伟坚称丢的是8200元,要求她返还另外的6500元。

11月25日,周翠兰与一位目击者王长玉一起收到法

院传票。原来,周继伟将他俩一起告上了法庭。手拿传票,一字不识的周翠兰除感到冤屈外,心里也直犯嘀咕:我捡钱归还了,怎么还被人家告上法庭?本案12月7日开庭。

22岁的失主周继伟到底掉了多少钱?周翠兰到底捡了多少钱?这两个问题成为三方争执的焦点。

前去调解的派出所民警认为,这件事从道德层面上讲,周继伟似有不妥之处;但从法律角度上讲,他也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此案例,昊震翰律师事务所黄克权律师说,如果当时周翠兰所捡的确实是8200元,却只归还当事人1700元,那么她与王长玉则涉嫌侵占。但此事的关键之处在于,周继伟要拿出有力证据证明他当天所丢的是8200元钱,而且这笔钱确实都被周翠兰或王长玉所捡,否则官司很难打赢。

(《扬子晚报》11.26 刘国清 朱鼎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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