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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劣心境酿命案如何定罪

2009-12-0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命运多舛

1986年11月24日,殷平出生在江苏省苏州市近郊的相城区渭塘镇。儿时的殷平作为爸、妈惟一的儿子,受到百般宠爱。

然而,幸福的童年是短暂的,殷平在11岁那年,父母因感情不合而分道扬镳,他被判随父亲生活。

一年后,父亲再婚。进入初中后,殷平的爸

爸和后妈有了孩子,殷平渐渐成了一个多余的人,平时考试不理想或稍有不从,父亲对他非打即骂,而后妈更是对他冷言冷语。

由于失宠于父母,导致不少同学不仅瞧不起他,而且经常拿他的短处取笑他。上到初二后,班上有个叫李溯的同学便时常欺负他,一次竟差点将他的两颗门牙打落。不仅如此,李溯还敲诈他的钱物,弄得他经常没钱买午饭。殷平想报复李溯但又自感实力不济,于是始终对他怀恨在心。

2002年殷平参加中考,但仅以几分之差让他失去了上普通高中的机会,殷平只好辍学。从此,尚未成年的殷平走上了谋生之路,跟人学习机械修理技术。

2005年初,殷平进入当地一家塑料厂当机修工,有了固定工作后,殷平的心情有所好转。但由于性格原因,殷平在厂里的人际关系一直不太好。一次,厂领导批评他工作责任心不够,完成任务不理想,殷平竟然要轻生。

2007年8月,他鼓足勇气向一名暗恋的初中女同学求爱,却遭到对方拒绝。女孩不愿和他交往的原因是嫌他家庭背景差、学历不高且工作不好。之后,同学王凯又相继为殷平物色了两个女孩,但仍然没有成功。

2008年8月初,殷平经人介绍结识了一名苏北农村在苏州上班的打工妹叶敏。两人交往一段后,当殷平把自身的真实情况向她和盘托出时,没想到她竟然提出跟他分手。

此次恋爱失败后,殷平的情绪变得更加恶劣,认为这个世道对他太不公平,感到活下去将会承受更多的痛苦。

国庆节期间,殷平于10月2日分两次购买了35粒安眠药,为自杀做准备。3日下午6时许,他换了身新衣服,借着几分酒力一口气将35粒安眠药全部吞下肚。半个小时过去了、一个小时过去了,殷平不仅没有死亡,甚至连半点昏迷的感觉都没有。这是一心求死的殷平所没料到的。

报复杀人

“人的命不好,连想自杀都碰到假药,这日子实在是没法过了……”想到这儿,殷平顿时从床上爬了起来,一个歹念开始在他脑海里闪现:“这些年欺辱我的人不少,今晚不报仇何时还有这个机会,反正自己不想活了!”

拿定主意后,殷平开始搜索记忆中的“仇人”,很快他便想到了那个在上初中时经常欺负他、使他失去自尊的李溯。“老子今晚非杀掉这小子不可,这个仇今晚一定得报!”一番谋划后,殷平揣上一把水果刀,并准备了一副杀人用的白手套,随后便怒气冲冲地出了门。

殷平其实并不知道李溯居住的具体位置,只知道他住渭塘镇上。到哪儿去找李溯呢?”来到渭塘镇镇中心后,他满大街找了一圈没有找到李溯。

寻找李溯未果,殷平又把报复的对象指向一个名叫张开国的中年人。50出头的老张几年前下岗,在殷平工作的厂子附近的苏渭路上开了一个烟酒店,平时殷平经常到老张的店里来买烟。然而也就在这一年,殷平因买烟和老张发生过三次冲突,每次大动干戈的原因,都是殷平称买到了假烟。因店里的香烟都是当地烟草公司送货上门的,老张自然不会买殷平的账,于是两人结下了矛盾。

“妈的,连个老头子都敢接二连三欺负我,这口气今晚我必须要出……”10时许,殷平赶到了老张的小店门前,老远便发现老张站在店门前等候生意。见殷平走过来,老张故意转开身回避他,然而就在这时,殷平拔出刀朝老张的右腰背部就是一刀,顿时血流如注。老张使尽全力边喊救命边跑,殷平追赶上去,又朝老张左肩、脚部、头部等部位连捅数刀,老张顿时倒在血泊之中……

殷平很快被两名保安擒获,赶来的民警把殷平控制起来。

身负重伤的老张当即被送到医院抢救,但终因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

2008年11月14日,殷平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准逮捕。

归案后,精神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殷平被诊断为恶劣心境,其虽有负性情绪存在,但未达到精神病程度,在作案过程中其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故有完全责任能力。鉴定意见为:恶劣心境、完全责任能力。

法不容情

此案被以故意杀人罪公诉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后,殷平户籍所在渭南村172名村民及村民委员会联名向法院写信,请求给殷平留下一条生路。在乡亲们的劝说下,殷平的父亲殷勤和母亲刘美,筹措了7万元赔偿给了老张的妻子和女儿。

2009年6月22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殷平涉嫌故意杀人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殷平非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殷平所在的相城区渭塘镇渭南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村民反映殷平因父母离异造成其精神长期抑郁,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书也证实其属“恶劣心境”,且其家属能积极代为赔偿,应视为被告人有悔罪表现。据此,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殷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殷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即张开国的妻子和女儿经济损失38.72万元。

(文中除殷平外均为化名)

(《法制与新闻》2009年第11期 江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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