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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法修改的四大热题

2009-12-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两年前,曾有机构在民间做过调查:你认为我国哪部法律最重要?位列榜首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今,这部颁布了16年的法律正面临着第一次修改,民众对此热切关注。

教育支出能否纳入新消法调整 近年来民众对教育的不满已是众所皆知,各种纠纷层出不穷,因为消法对此未有明确规定,教育能

否作为消费纳入消法调整、调整范围有多大的争论持续不断。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建议,将营利性的私立学校教育和公立学校从事具有营利性的非学历教育培训,纳入新消法的调整范围。

患者能否成为消费者 如今,将患者就医纳入消法调整范围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刘俊海认为新消法中应当将患者视为消费者,以使患者享有知悉权、选择权、索赔权、接受服务时人格受尊重等权利,并在其权利受到侵害后,特别是因为医院重大过失导致医疗事故后,患者可以寻求消协等团体的保护,“这有利于社会公正的实现”。

投资商品房算不算消费 购买多套商品房的行为如何认定?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是否适用消法等等问题引起了民众的广泛关注。刘俊海表示,除了生活居住需求外,以投资为目的购买商品房的行为不属于消费范畴,应由其他法律规范。

对于经济适用房,刘俊海认为,虽然购买人群特定,但从其购买的行为来看,是为了基本生活而消费的,由于其购买的房屋由政府补贴,购买行为部分离开了市场规制,这部分消费者显然就成为了消费者中的弱势群体,新消法理应把他们纳入保护范围。

奢侈型消费是否受保护 刘俊海建议,新消法中的生活消费除了消费者为生存、发展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行为外,还应包括享受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行为。“也就是说奢侈型的消费,甚至是炫耀型的消费都应当考虑用法律予以保护。”

(《法制日报》12.3 周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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