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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新国标”影响上亿人出行

2009-12-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2月初出台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新国标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在北京新街口路口,一位骑电动车者说:“你看前面二环堵成这样,电动车要是归为机动车,那我就得上机动车道,你说还走得动么?”更多电动车

主表示对此项规定尚不知情,但“事关我们出行的事情,规定出台为何没有听证?这有点草率吧。”

一纸规定的更改将牵扯到很多方面的变化:超过2000家电动车生产企业将变成无证生产的非法企业,超过500万就业工人将面临失业,按现有1.2亿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计算,近亿人出行将受到影响――要么选择考驾照上牌买保险,要么放弃骑行。

对此,专家表示,此新国标恐成利益集团的利益平衡工具,近亿人的出行目前却受到影响,谁又来为民生利益考虑呢?对于波及面如此之广的一项公共政策,出台之前管理部门无疑要做大量的调研工作。“如果政策出台得过于仓促,标准拟定得过于简单刻板,在推行中遇到巨大阻力后再回过头来调整,反而会损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工人日报》12.7 车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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