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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用电警棍非法

2010-01-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湖北武昌领袖城小区接连发生入室盗窃案,深感居住不安全的业主在QQ群里发出一则团购召集令,号召“大家一起团购电警棍自卫。”

近年来,小偷在一些地方猖狂作案,特别临近年关时候,小偷更加为所欲为。一些小区物业公司不愿“破费”安装监控器材,业主们为了防小偷,才想出自发团购警棍防小偷“歪招”

。那么,公民可以使用电警棍防身自卫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条例》和《治安管理条例》规定,电警棍具有伤害性,属于管制器械。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生产、销售和持有。市民若持有电警棍,自卫造成他人伤亡,可追究刑事责任。显然,公民私用电警棍是非法的。

(《北京晨报》2010.1.5 董刚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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