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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黄城根小学原正副校长贪污判6年

2010-01-2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4年至2006年,胡某、王某在分别担任北京西城区黄城根小学校长、副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将所收多家共建单位交纳的捐资助学款中的部分现金私自截留,并存入以王某姐姐个人名义开立的银行存款账户中,作为学校的账外款支出使用。二人于2006年6月间,分别从该账户中提取70万元,据为己有,用于购买基金、理财产品
等。2008年6月1日,二人向所在单位投案自首。

近日,北京西城法院以贪污罪对二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法院将140万元发还黄城根小学。

(《北京晨报》1.18 魏百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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