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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两亿资金为何敢当“地王”

2010-02-0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月1日,北京市国土局发布公告,由于大龙地产因欠缴地价款逾期未签订合同,取消大龙地产顺义后沙峪天竺开发区22号住宅用地资格,其缴纳的2亿元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作为北京第一例被收回的“地王”,大龙地产与顺义区后沙峪“地王”的纠缠背景,至今仍是个谜。

2009年11月20日大龙地产拍下的地块成交

价格为50.5亿元。但大龙地产三季度财报显示,该公司期末总资产约为29.4亿元。2亿元保证金相当于大龙地产2009年利润的70%。这意味着大龙倾全部身家也“买不起”天竺22号地。

一位开发商对记者说,大龙地产敢于拿2亿元赌地王,其实是有原因的。按照此前北京市的规定,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开发成本后,市八区按照市财政和区财政“五五分成”,其他区县的土地出让金,则直接返还到区里。

而大龙地产控股股东是隶属于顺义区政府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因此,顺义区政府和大龙地产之间,有机会左手倒右手――大龙地产将地拍下后,未必一定要真金白银付出50.5亿元。

然而,就在大龙地产拿下顺义后沙峪地块1个月后,财政部、国土部等五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地方将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缴入地方国库。这样,迫使大龙地产必须先有50.5亿元过账,这让大龙地产瞬间捉襟见肘。

该开发商表示,与其说大龙地产50.5亿元拿地是迷局,倒不如说是“赌局”。地方政府为了抬高土地价格有可能联合熟悉的开发商“做局”。比如政府有1万亩的土地要卖,政府会找一个能合作的开发商,在第一块土地拍卖时出高价拍下,由此推高后续拍卖的土地地价。“大龙本想当托儿,没想到托大发了,自己摆了个乌龙。”

(《21世纪经济报道》《新京报》2.4 贾海峰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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