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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敬琏说“宏观调控”

2010-02-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在中国,人们常常把宏观经济管理(宏观调控)和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微观干预混为一谈。假宏观调控之名,行微观干预之实,实际上等于复辟命令经济。”

在经济学家吴敬琏看来,有一个问题没有引起理论界足够的重视,那就是,中央政府以怎样的方式来进行调控,以及政府调控的边界在哪里。他的观点是:中央政府应该

秉持间接调控和总量调控,通过信贷和财政的杠杆来发挥作用,而绝对不应当把手伸到微观经济领域。

吴敬琏参加过中央编制委员会和外国机构合作召开的两次论证会,讨论宏观调控机构的设置课题。中方提出的方案认为,应当设置四个宏观调控机构,即中央银行、财政部、国家计委和国家经委。吴敬琏和外方一些学者则根据常规经济学理论,认为计委和经委不应当被列入宏观调控机构,因为一旦列入,势必形成对企业决策的微观干预。宏观调控是间接调控,总量调控。既然这样,宏观调控机构只能是财政部和中央银行,而不能有其他。双方相持不下。

吴敬琏无奈地说:“可是后来宏观调控机构还是按四机构的方案设置的。有人说北京为了‘跑部钱进’而排队的有四条人龙:计委前面有两条,一条跑国债投资,一条跑西部开发项目;经委前面也有两条,一条跑技术改造贴息贷款,一条跑债转股。有资源配置权力的‘宏观调控机构’门庭若市,车水马龙,为分钱、分项目忙得不可开交。”

对宏观调控职能的定义偏差,在现实中呈现出让人担忧的后果:第一,“宏观调控以行政调控为主”成为政策主轴,“看得见的手”越来越强大;第二,经济增长主要依靠巨量投资,而不是着力于转变增长模式和产业升级;第三,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中央企业得到偏执性的扶持,民营企业被边缘化。

“宏观调控”这个名词能否真正地归于正位,可以看成中国市场经济健康化的一个指标。

(《新周刊》2010年第3期 胡晓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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