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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轻人不知“探亲假”

2010-02-2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一转眼,春节7天假期结束了,一些家在外地的上班族大呼“不过瘾”,好想在家多赖几天。长假不够用怎么办?2月19日,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科科长戴登凯支招――可以申请休探亲假,而且名正言顺。

国务院1981年曾发布《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至今未被废止。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

的时间,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另外,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等。

然而,记者19日在南京街头调查发现,有九成年轻人不知道探亲假,而用人单位主动给职工休探亲假的更是寥寥无几。

“一共7天假,除去路上耗掉的,也陪不了父母几天。”吉林女孩小谢大学毕业后留在南京工作,今年她没有回老家过年,“去年春节回家只呆了两天就走了,有好多话还没来得及和父母说……”

小谢说她准老公也是外地人,两人老家一南一北,婚后过年究竟是去婆家还是回娘家?“我现在一想到这个问题就烦,就7天怎么分配呢?”

“要想重新利用探亲假,国家还需要对探亲假的规定更细化,与时俱进地进行修改。”有关劳动法专家建议,职工和企业可先通过“集体协商”这个平台来商谈这项福利。

(《深圳商报》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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