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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生活引来的官司

2010-02-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8年国庆节,夏小兵和许丽丽踏上了红地毯。可是直到2009年3月底搬进新居,他们的新婚生活才算正式开始。

2009年4月的一天下午,夏小兵和许丽丽下班回家后正准备做饭,突然听到有人在外面敲门。夏小兵过去打开门,见住在隔壁的张宝山站在门口,这位邻居是开出租车的,离婚后带着一个读初中的儿子过日子。夏

小兵热情地和张宝山打着招呼,邀他进屋坐坐。张宝山推辞说:“夏先生,你出来一下,我有话对你讲。”夏小兵没有多想,便和张宝山下了楼。

俩人来到小区旁的一棵大树下,张宝山开门见山地说:“夏先生,我是粗人,有些话讲不好,你别不高兴。”因为是邻居,夏小兵以为是什么生活上的琐事,便说:“张师傅,你别客气,我们有什么地方做的不妥,你尽管讲。”张宝山吸了一口烟,盯着夏小兵说:“是这样,你知道我带着一个儿子不容易,一天到晚出车累得够呛。我这人早出晚归,晚上回来已累得精疲力尽,就想好好休息一下,可我这耳朵特灵,一有动静就睡不着,白天开车就没精神……”张宝山越说越让夏小兵犯糊涂,可再听下去,他觉得有些不对劲了。“夏先生,我就不绕弯子,有话直说了吧。你知道,咱们两家的卧室挨着,只隔一堵薄墙,遮光挡眼还行,隔音就差多了。最近这段时间以来,你们小夫妻俩甜甜蜜蜜的,我是过来人,两口子嘛。可就是你们的动静……怎么说呢,夏先生,我就住隔壁,晚上你们那边声音传过来,我真睡不好,还容易胡思乱想……”

夏小兵顿时明白了,张宝山所说,是指他和妻子做爱时发出的喊叫声。他脸上一阵发烧,毕竟,这是他们夫妻之间的隐私啊。“夏先生,我就是想给你说一下,今后你们能不能声音小点?”听着别人拿自己和妻子最隐秘的性生活说事儿,夏小兵的心里特别扭。

回到家里,夏小兵没有把这件令他难以启齿的事儿告诉妻子,晚上睡觉时,他以身体太累为借口,第一次婉拒了妻子的性要求。不仅如此,自从那次让他感觉特别不舒服的谈话之后,一个多星期的时间里,他的性能力竟连着好几次出现障碍。再和妻子做爱时,他总是小心翼翼,一声不吭,还时不时地分心走神,本来光明正大的夫妻生活变得缩手缩脚、紧紧张张的。而看到妻子渴望的样子,他又实在不忍心使她难堪和扫兴。

夏小兵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作为丈夫,他不能老是拒绝和妻子过性生活。不久后,张宝山又一次在楼下碰到他时,埋怨地说:“夏先生,你还没和你老婆讲吧?怎么最近你们还是有声呀?”张宝山的话让夏小兵有些反感,他脱口说道:“张师傅,我觉得你也太关心我们夫妻的私事了吧。你也是结过婚的人,两口子睡觉这事儿,能容得别人这么讲来讲去的吗?”张宝山不客气地说:“但你们睡觉也不能影响别人啊,再这样喊叫,我绝不答应!”说完,张宝山掉头就走了。

2009年6月的一天,夏小兵下班回家后,意外地收到了湖北省襄樊市高新区法院寄给他的一份民事诉状,原告正是住在他隔壁的张宝山,他以侵犯其“相邻权”为由将他告上了法庭。

7月18日,襄樊市高新区法院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原本一墙之隔的两家邻居却尴尬地坐在了原、被告席上。张宝山的代理律师要求夏小兵及其妻子停止对原告“相邻权”的侵犯,并排除妨碍,因为被告夫妻性生活时发出的声音已造成原告经常性“失眠”,影响到原告的身体健康

……

夏小兵聘请的代理律师则指出,我国民法和婚姻法均保护夫妻间合法的性权利,性权利是最基本的人身权利之一,是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具有的个人权利。夏小兵夫妇行使正当的性权利,不仅毫无过错,而且受法律保护。其肢体语言、包括声音在内,是个人正常、健康、自然的生理属性,对此属性的干涉,不仅是对个人隐私的侵犯,而且构成了对他人人格尊严的伤害……

在激烈的法庭辩论之后,法庭对这起罕见的特殊官司,又于2009年8月11日进行了第二次不公开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我国民事诉讼以“谁主张、谁举证”为原则,原告所诉“相邻权”侵权中,缺乏必要的证据材料,故判决被告侵犯原告之“相邻权”不予成立……

官司打完了,可夏小兵并不觉得自己赢了,心里反倒有些遗憾和失落。他想,如果自己当初能够心平气和地与张师傅好好沟通沟通,就像以前搞装修时那样相互理解和忍让,两家何至于要闹上法庭呢?

(《蓝盾》2010年第2期 昆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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