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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休假,好事能做好吗

2010-03-0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在有了高温假、寒假之后,科学家还需要“学术休假”?春节前,中国科学院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今年将试点推行学术休假制度”,引起了不少议论:最长可达一年的学术休假是一种福利,还是科研安排的一部分?

“纯学术时段”

“学术休假”原意为“大学教授7年一

次的休假年”――搞科研的人,每隔数年,保留全薪或减薪,离职一年或稍短,这段时间尽可自由安排,做课题、写书、游学、休养、旅行,都行。近年来,又多了一层意思:“在迷失自己、失去动力后,重新审视和定位自我。”也就是说,学术休假的一个重要目的,是探出水面透透气,打量四周也打量自己,在放松休整中唤起新的创造力。

平常,除了搞科研,不少科学家还担任各种行政职务,承担着教学任务,学术休假期间,他们可以名正言顺地抛开“杂务”,静下来专心致志地思考科研问题。

怕被项目“out”

学术休假既然好处多多,那为什么在中国提出了五六年却一直形同虚设?一位科研人员一语道破:现在大家都在疲于奔命争取拿项目,哪还有心思休假!

“一个国家重大项目,钱还没影呢,一年中考察、研讨、评估、汇报已搞了五六次。”他说,课题组长们“没项目忙着找项目、有了项目忙着应付考评”,须臾不敢懈怠,享受学术休假、静心做学问、找灵感,简直是奢望。

另一位研究员从另一个侧面说了项目对推行学术休假制度的牵绊:“休假一年?谈何容易!只要几次缺席重要的项目研讨或评审会,项目就和你没关系了!”争取项目和推进项目,往往同时需要经营人脉,你可以一年不做项目,但不敢一年不维护人际关系,如何“洒脱”得起来!

细节决定成败

面对现实,不少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者不约而同地将目光集中到制度设计的细节上。

如何解决与现行人事制度的矛盾。学术休假期间的访学,是公派还是自费出国?保留职务的期限怎样调整?离职阶段的待遇如何确定?其次,在学术休假期间做出的科研成果,在知识产权的归属上如何界定?另外,学术休假期间的工作是否需要考核?如何考核?……

同时,还应考虑防范别家研究所或大学把欢迎访学变成“试工磨合”,进而“挖墙角”;应提防某些学者利用学术休假,外出“拣米”……

(《文汇报》2.27 许琦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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