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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强度”应设为约束性指标

2010-03-0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来自国家发改委的消息称,“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已于2009年年底全面启动。纵观前几次规划的完成情况,“九五”计划确定的GDP增速是8%,最后实际增长8.6%,“十五”规划确定的是7%,但最后增速是9.5%。GDP的实际增速总是高于规划目标,这样的结果在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杨伟民看来却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在2月26日

举行的“中国经济50人论坛”年会上,杨伟民分析说,GDP的规划指标与实际完成情况差距较大的原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地方的发展规划总是先于国家的发展规划发布,比如,“十二五”的国家规划要明年两会期间才发布,但地方的规划都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就出台了。一般情况下,地方的经济增速目标都要高于国家目标,市里的目标又高于省里的目标,就这样层层加码,国家的经济增速目标甚至在有的地区成了底线目标。

杨伟民说,地方政府都以确保完成地方指标为任务,而由于地方政府手握资源,经济增速的任务几乎都能完成,所以最后的结果是,超速的GDP是用粗放的增长方式换取的,不利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在杨伟民看来,如果国家规划晚于地方规划发布的问题不解决,“十二五”GDP估计又要超速。

杨伟民建议,应该把“开发强度”设立为“十二五”规划的约束性指标,这样才能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

(《中国青年报》3.1 刘世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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