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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定居城镇的政策该破题了

2010-03-0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目前,我国进城经商务工的农民工总数达到2亿多人,其中,异地流动的农民工为1.49亿人,由于存在着户籍、土地、保障、住房等方面的原因,大多仍难以真正在城市稳定居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秦虹在2月26日《经济参考报》上发表文章指出,现在已到了为农民工定居城镇找到适当解决方式的时候了。

 

 秦虹指出,经过长期的积累,农民工变市民的条件正初步具备。

首先,农民工在城镇经商务工出现了长期化、家庭化和年轻化的趋势,致使定居城镇的意愿增强。2007年对北京市城八区的一项调查表明,有10%的农民工外出年限在16年以上,平均外出年限为8年;农民工在外打工时间每增加1年愿意返回老家的概率将会减少0.5%,而愿意成为城市居民的概率会增加0.6%;根据有关学者的研究,有家庭人口随迁的农民工比重在2007年已达54.7%;目前新生代农民工逐渐成为我国农民工群体的主体,他们很多都出生在城市里,乡土依恋情结逐渐淡化,城市归属感不断增强,定居城镇的意愿明显提高。

其次,农民工的收入与城镇职工收入虽有很大差距,但与自身相比,已经有了明显的提高,为进城定居奠定了物质基础。

再次,社会保障制度全面推行,将加速推进农民工进城定居。

要使农村人口在城市定居下来,既不能让他们完全自发解决,也不能由政府完全包办。政策思路是,应在中小城市、小城镇和大城市各有侧重。

在中小城镇,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应对农民工完全开放;设立专项启动资金,实施农民工宅基地与商品房的互换;教育资源应对农民工无条件开放。

在大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向农民工开放,并可“先租后买”;鼓励大企业建设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农民工宿舍;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农民工聚居地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公共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大力推动公共交通向城外延伸,增加商业配套设施,为农民工的出行和生活提供便利;有条件的城市和单位将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体系,允许住房公积金用于农民工购买或租赁自住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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