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规范“灰色收入”需先正名

2010-03-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

近年来,“灰色收入”已是老百姓耳熟能详的一个流行词。可“灰色收入”究竟是什么?“在人们的印象里,似乎只有掌握一定资源的人才可能拥有‘灰色收入’,其实未必。”全国人大代表贾伟平说。

现实生活里,教授写了文章在报刊杂志上发表

,得了稿费;在校大学生课外去做家教。这些收入都可以算是“灰色收入”。“‘灰色收入’的普遍化折射出老百姓财富积累方式的多样化。”全国人大代表金长荣说,“灰色收入”并非“完全坏事”,它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社会生活的多元化。

“但‘灰色收入’的确是一个模糊的概念,除了‘未缴税’的劳动所得外,‘小金库’里的部分合法收入是否属于‘灰色收入’?”金长荣说,“灰色”的边界究竟在哪里,这个问题实在令人困惑。从某种意义上,“灰色收入”是劳动者劳动所得,具有合法性,但它可能是“逃税”的,也可能还有其他情况。无论如何,如果任其长久处于模糊状态,那么,不透明一定会造成不公平。

正因为这些复杂的纠结,对“灰色收入”,政府的态度是“规范”,而非“打击”,更非“遏止”。当务之急是,行政职能部门先要把“灰色收入”界定清楚,究竟哪些是,哪些不是。“模糊概念需要明朗化,这也是‘规范’的必备前提。”全国人大代表林荫茂说。

(《新民晚报》3.7 姚丽萍等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