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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能人”王菊凤非法集资获死刑

2010-03-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月23日,原台州经济开发区兰鑫商务酒店负责人王菊凤,因非法集资4.7亿多元,至案发尚有1.2亿余元未归还,被台州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听到判决,王菊凤呆立片刻,“咣当”一声昏倒在地。醒来后,她表示不上诉。

王菊凤上世纪90年代做的“生意”是倒卖海关通行证,2000年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2004年5月获

释。

出狱后的王菊凤做过一段时间外贸生意,向俄罗斯出口羊毛衫。最初费用除了亲戚出资,她向朋友以高利息借贷数百万元,这是她开始民间借贷的第一步。2006年4月,因负责到俄罗斯销货的人护照过期,王菊凤的两集装箱羊毛衫在俄罗斯被扣,损失了1000多万元。怕催债没钱还,王菊凤决定瞒住真相,对外宣称羊毛衫生意很好,继续借钱弥补漏洞。

王菊凤想过很多办法,最后想到编制一个圈钱网络。在外人眼里,王菊凤的“关系网”就是她的金字招牌。她对外宣称和台州市政府领导是同学,和领导秘书很熟。一位知情者称:“她牛的时候,人家将钱主动送上门,还要找关系才能借给她。”

“经济形势好的时候,非法集资的主角们尚能获得比较高的收益。随着经济增长速度趋缓,‘能人’们的投资得不到正常收益甚至借贷方‘消失’,他们的资金链就会断裂,非法集资的行为随之浮出水面。”台州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俞宙红认为,非法集资案的曝出,说明众多中小企业的融资之路仍然不顺畅。

(《大众日报》3.4 黄深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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