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关注官员自杀不能止于心理危机干预

2010-03-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年来,我国官员自杀事件引人关注。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我国共发生13起官员非正常死亡,仅12月,就有6名官员非正常死亡,其中多数官员属于自杀。

多位专家认为,官员是社会公共资源的掌管者和支配者,对社会发展负有特殊责任,其自杀不同于普通人。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官员的心理危机,这不仅是一个医学问

题,也是一个关乎执政能力建设的政治问题。

官员心理危机的产生,首先来自于官场竞争的压力。其次,人际关系与社会监督的压力。再者,高压反腐的压力。有些官员经不住诱惑而腐败,但又担心腐败问题败露难获饶恕,直接导致心理压力过大而选择自杀。还有的官员深陷腐败串案泥潭,意欲脱身却难以自拔,最终在痛苦之中选择自杀。

“官员的心理要健康,前提是要有一个人人清廉的政治环境,让官员不想贪、不能贪、不敢贪,用制度保护官员的心理健康。”李成言教授认为,“中央日前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在规范党员干部行为方面强调52个‘不准’,并在实施与监督方面有具体措施,使官员廉洁从政更多了一些制度保障。如果官员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控制,那么官员自杀的情况自然会逐步减少。”

(《法制周报》3.2 李松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