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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的潜伏

2010-03-1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落马,其贪腐3000多万元的数额以及长达20年的贪腐时间,令人惊讶,叶树养何以长腐不倒?当地的监督机构怎么了?

腐败潜伏期是衡量官员腐败程度的一项尺度,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过勇根据对公开报道的落马官员的抽查分析,得出了一个大致的结论:在中国经济

改革和转轨过程中,腐败潜伏期在逐渐增加。从1978年至上世纪90年代中期,贪官的潜伏期平均在2至3年,从上世纪90年代末至新世纪前期,腐败潜伏期大幅度攀升,平均达到了5至6年。

这个数据得到了业内人士的认可。四川省纪委一名从事了20年办案工作的专家表示,根据这么多年来的亲身办案经历,确实感觉潜伏期变长,近几年来腐败官员一般潜伏时间在3到8年之间。法制日报也报道过一个数据:近年被调查的省部级干部犯罪案件中,平均潜伏期为6.31年,最长的达14年。

贪官潜伏,问题未曾暴露,还造成“边腐边升”、“越腐越升”的恶劣局面,而其官位越高,危害越大。不论贪官如何狡猾地潜伏,雪上鸿泥,雁过留痕,既是贪官,就其表象特征,必有种种贪迹可循。

(《上海法治报》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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